福州交通事故鉴定要不要什么证明摘要:随着社会进步和法律的发展,交通事故的认定有一定的正式程序,即鉴定。如果涉及到交通事故的鉴定,就需要准备一定的证明材料。本文针对“福州交通事故鉴定要不要什么证明”展开阐述。
一、现行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8号关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的规定,交通事故的认定先由交通交警部门介入处理,其次需要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时,应当准备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和事故现场勘察记录、摄像记录照片等。
二、申请书面举证材料除了上述的证件外,针对交通事故的复杂情况,涉事人还可以申请鉴定机构或当事人能够提供的书面证据和材料,如事发时间、地点、受伤情况等。
三、应提供病历材料在交通事故中对伤者引起的损害,一般都要有适当的病历材料。一般而言,病历应涉及到伤者出院时的受伤部位、身体检查的结果、药物治疗的前瞻性评估结果及其他恢复情况,有助于鉴定机构进行分析和判断。
四、其他准备材料
此外,立案后,还需要准备其他的必要材料,如咨询费用、其他处理支出及工作证明。同时,对有形实物受损的,需要准备维修票据、工作证明和实物证据系统形态等,方便财产损害赔偿的仲裁判决。
总结本文详细介绍了在福州交通事故鉴定时,要准备的各种证明材料的情况,既包括 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也包括其他必要的财产损害赔偿材料。只有准备好全部的证据和材料,负责鉴定交通事故的部门才可准确、快速地判定责任,维护当事人受损害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