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除了DNA之外还有什么其它办法做亲子鉴定?基本上是没有的,现代DNA鉴定技术的准确率可谓到了极致,其肯定亲子关系的准确率高达99.99%,否定亲子关系的准确率几近100%。SO,不管是黑猫还是白猫,抓到老鼠的才是好猫,相比之下,DNA鉴定是目前世界公认非常准确的鉴定系统。相比以前说的滴血认亲?虽然这也是用血,但只是古人传说而已,没有血型理论的情况下不可能靠谱的。而且古代的滴血认清不知道造成了多少冤假错案。下面是关于滴血认清的一些方法:
【方法一:血型鉴定】
准确度:30%
我们每个人的血型是由基因(具体的说是A、B、O等基因)决定的。在ABO血型系统中,A、B是显性基因,O是隐形基因,等位基因有六种。根据孟德尔的遗传定律,我们可以通过父母的血型,来推算子代所有可能的血型,那些不在结果中的,就可以排除亲生的可能了。举个例子,爸妈都是O型血(OO),是两个隐形纯合子,那么亲生孩子只可能是O型血;但如果爸妈都是B型血(BB或BO),那他们的孩子的血型有可能是B型或O型,以此类推。
血型鉴定的方法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就已经出现,但它仅检验一个遗传位点--即血型位点,加上其他各种因素,这种方法用于血缘关系鉴定时只有30%左右的排除率,剩下的也不能确定是否真的有骨肉之亲抑或近亲,显然还是太弱了。
增强可靠性方法之一是根据多种血型系统同时鉴定,这相当于增加检测的遗传位点数。除了ABO血型系统,还有MN血型系统、Rh血型系统、Ss血型系统、hp血型系统可以用来鉴别亲子关系。检验系统越多,结果越准确。
【方法二:血清分类学测试】
准确度:40%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发展起来的血清分类学测试也可以用于鉴定亲缘关系。这种测试的原理也是利用抗原抗体的特异性结合产生凝集或沉淀等现象,主要用来检测血清内的特定蛋白。如检验A与B的亲缘关系,用A血液中的某蛋白注入B(实验动物)体内,一段时间后抽取B的血清(含抗体,又称抗血清),滴入原来作为抗原的蛋白质溶液,血清中的抗体就会与原蛋白质发生特异性结合,产生沉淀。通过检测沉淀产生的多少,就可以判断A和B的亲缘关系:蛋白质分子结构越相似,沉淀越多,A和B的亲缘关系就越近。
血清分类学方法用于亲缘关系鉴定时,相对血型鉴定排除率提高到了40%。但要证明你妈是你妈”还是远远不够的。
【方法三:人类白细胞抗原(HLA)测试】
准确度:80%
六七十年代出现的人类白细胞抗原(HLA)测试准确性能达到约80%,结合血型鉴定,效果更加可观。理解白细胞抗原可以从移植手术的排异反应入手:接受者和器官贡献者的人类白细胞抗原越相近,排异反应就越小,可以说白细胞抗原决定了组织相容性。相较于ABO血型的两个共显性基因(A和B)与一个隐形基因(O)构成的遗传系统,HLA遗传系统为共显性复等位基因,有上百种表型(而ABO血型只有四种);又由于各座位上等位基因随机组合,人群基因型的数量足以让每个人(同卵双胞胎除外)都拥有独一无二的HLA。相对于血型,HLA的高度多态性大大增强了其在鉴定亲缘关系上的准确性。
我们平时说的血型,指的是红细胞血型,仅为血型的一种分类。除此之外还有白细胞血型、血小板血型、血清型和血清酶型以及红细胞酶型四种,上文提到的HLA和血清蛋白测试都可以归类其中。也就是说,以上三种鉴定方法都属于广义的血型鉴定。
与上文小编提到的亲子鉴定方法相比,现代DNA鉴定技术的准确率可谓到了极致,其肯定亲子关系的准确率高达99.99%,否定亲子关系的准确率几近100%。SO,不管是黑猫还是白猫,抓到老鼠的才是好猫,相比之下,DNA鉴定是目前世界公认非常准确的鉴定系统。
之前一直和朋友去医院,但是没有做亲子鉴定,然后去专门的机构做。
司法亲子鉴定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人:xxx,性别: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民族:x。
住址: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在申请人与××因离婚纠纷一案的审理中,申请人申请对双方的子女进行亲子鉴定。
事实与理由:
在申请人与××因离婚纠纷一案的审理中,案号xxxxxxxx因需要查清案件事实等事由,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申请人申请进行亲子鉴定。
当事人情况:
父亲: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工作单位及职务,邮编,联系电话;
母亲: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工作单位及职务,邮编,联系电话;
儿子: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
此致
xx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申请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司法亲子鉴定报告是要作为法庭证据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司法亲子鉴定应该严格遵守鉴定程序,从最初获取检材的时候就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这样才能确保由此出具的鉴定报告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能够被法院、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认可采用。在做司法亲子鉴定之前,被鉴定人还需要做好人员的准备和资料的准备:
一、人员方面
(1)被鉴定人应由母-子-可疑父亲或父母-子组成,只要求父子或母子二人鉴定者一般要求说明鉴定理由;(2)成年被鉴定人均应自愿同意鉴定,14岁以上的青少年应适当征求其对鉴定的意见;(3)被鉴定人应了解自己或近亲属有无遗传病史,为鉴定提供参考(有遗传病史的易于基因变异);(4)被鉴定子女年龄一般在半岁以上为好。
二、资料方面
(1)被鉴定人的身份证(或工作证)、结婚(离婚)证明、孩子出生证(或户口)等证明身份及其相互关系的证件;(2)如系公检法机关委托的鉴定,出具由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或律师事务所签发的亲子鉴定委托书,注明父母和孩子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以及申请原因等。